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守则
作者: us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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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12-26

1、遵守职业道德,廉洁行医,规范服务。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,不准索要病人财物,谢绝病人请客吃饭,严禁收受红包及回扣。

2、热爱专业、刻苦钻研、虚心好学、严谨求实,以救死扶伤、弘扬人道主义为己任。忠于职守,尽心尽职为病人服务。

3、维护医院利益,树立医院形象,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。

4、服从组织安排,履行岗位职责,出色完成工作任务。坚决杜绝医师走穴。

5、关爱病人,注重病人的人格,对病人一视同仁,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与利益。

6、员工之间团结协作、互学互尊,正确处理同行、同事之间的关系,不得将员工之间的矛盾及工作矛盾暴露于病人及来访者面前。

7、员工必须仪表大方,衣着得体、佩证上岗。

8、医院应力求创造一个文明的环境。员工接待病人应始终彬彬有礼,诚恳和蔼、热情友好、处事严谨、冷静耐心,不和病人争吵。

9、工作区域应保持安静,避免高声交谈、喧闹,走路、关门轻盈。

10、上班时间遵守劳动纪律,不准看小说、杂志、电视及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页面及聊天;不准穿工作服外出;不准扎堆聊天;严禁在工作场所和禁烟区吸烟。

11、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、垃圾,自觉维护工作场所公共卫生,确保消防安全。爱护仪器设备及公共财物,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或携带公物出院。

12、员工着装要求。树立医护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,营造一流的服务氛围,特对员工仪表、着装做出如下要求:

(1)发式:

①女士:发式干净、整洁,不影响视线。不要有夸张或不自然的发型或颜色。长发应束起,不妨碍病人的诊治、护理和仪器的操作。

②男士:发式干净、整洁,不影响视线。不要松散的堆在前额或盖住眉毛,头发长度不可超过领口上部。

(2)化妆、修饰

①女士:自然妆面。指甲剪短,保持清洁,圆钝,不要涂抹重色指甲油。

②男士:保持颜面干净、整洁,适当修饰。指甲剪短,保持清洁,圆钝。

(3)装饰品:以适度为原则

①佩带一只戒指,特殊操作参照部门规定或不佩带。

②允许佩带点状耳饰,以不超过耳垂为准。

③项链或颈圈不能太粗太长。

(4)服装

着装要与职业和医疗服务环境相适应,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需穿医院提供的职业服装。衣服和工作服必须干净,整洁,无破损。不可穿牛仔裤、拖鞋或皮拖。女员工不可穿低开领、超短裙及过分暴露的服装。

13、员工佩戴胸卡制度

(1)医院全体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佩戴胸卡,未佩带胸卡者不得上岗。

(2)胸卡应佩戴在工作服的左上衣袋上方处。

(3)各部门主管应督促下属员工正确佩戴胸卡。

(4)员工的胸卡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并发放,员工离院时必须交回人力资源部,否则需赔付20元。

(5)胸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,应及时补办和更换。其费用(每人次20元)由本人承担。胸卡如有自然损坏,应凭损坏的胸卡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新胸卡,否则作遗失处理。

(6)由于职位或部门的变化,或改用新姓名,可以凭相关证明和原胸卡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新胸卡。

(7)凡有利用胸卡从事不正当行为,或将胸卡借给他人使用者,其社会、法律责任自负,对医院造成损失者,应追究其本人责任。必要时,将给予行政、纪律处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